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114年4月2日台內宗字第11401132121號函辦理。
二、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:
(一)五要
1.要洗手:料理前要洗手,如果有傷口應該先包紮好 。
2.要新鮮:食材要趁新鮮食用,用水要衛生。
3.要生熟分開:生、熟食及器具分開存放,避免交叉污染 !
4.要澈底加熱:加熱時,食品中心溫度達70度以上。
5.要注意保存溫度:存放溫度需低於7℃;經烹調或易腐敗食品,建議存放於5℃以下,室溫下不宜久置。
(二)二不
1.不飲用山泉水
2.不食用不明的動植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