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ading color scheme

一、遷葬地點:嘉義230-28。 

遷葬原因:申請人潘安君土地所有權,土地()墳墓一座,無訴求對象,影響權益,因此申請代為公告認領遷葬事宜。 

遷葬時間:公告三個月。 

四、土地範圍墳墓所有人管理人關係,公告 期限地主(潘安君,連絡電話:0920803769)協商遷葬 事宜,知本,公告期滿無人認領,內政部925210920004956,地主辦理事宜。 

代為公告,私權爭執地主自行負責。 

Attachments:
Download this file (376506600A_11200017651_ATTACH1.pdf)檢附公告、現場照片、土地謄本及地籍圖各1份[檢附公告、現場照片、土地謄本及地籍圖各1份]652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