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ading color scheme

地點:本鄉和村公墓。 

認領期間:自公告起三個月。 

資料:早期地上墓碑骨骸。 

四 、骨骸之所有人關係人管理人請於公告認領期 內向所辦理認領事宜,公告期滿無人認領,將由 代為存放本鄉示範公墓專區

骨骸照片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