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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年在5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止申請喔!

2.開始受理前,歡迎到公所諮詢,諮詢時請攜帶戶口名簿或戶口名簿影本,好依續說明注意事項,謝謝您的合作。

3.相關補助要點及申請表格到請領補助款表件請點選附件參閱。

4.住宅申請辦理流程:

鄉鎮巿公所(初審申請必備文件)⇒文件備起送縣政府⇒縣政府收件後排場勘⇔複審(符合:發函同意補助款及修繕期間/不符:退件至公所)⇒公所收文後通知申請戶期限內完工⇒完工後(申請戶提供修繕前中後照片、發票及領據)⇒公所驗收無誤送縣政府⇒縣政府複審通過,由縣政府撥付補助款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