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理期限:十五天
辦理方式:親自辦理
檢附資料/其它說明
1.應備證件﹕身分證影本、土地所有權狀影本、地籍圖謄本、印章。
2.申請時間﹕08:00 - 17:00
3.發苗時閒﹕依上級機關核發為準。
4.勘查時閒﹕栽種後6個月,勘查實際栽種情形及成活率估算。
◎應備文件:1.申請獎勵造林(身分證影本、獎勵造林申請書暨計畫書、土地登記謄本、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、切結書及金融機 構存摺影本)
2.申請免費種苗(苗木申請書、現況照片、身分證影本、土地登記謄本、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及切結書)
3.申請變更獎勵造林人(造林繼受同意書、身分證影本、土地登記謄本、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、切結書及金融機 構存摺影本及繼承登記文件)
4.終止造林申請(終止造林申請書、身分證影本、土地登記謄本、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、切結書及金融機 構存摺影本) )
◎作業流程:至公所填寫申請表及附上相關資後→轉送縣府審核→排定日期現地勘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