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ading color scheme

一、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。 

二、南投縣信義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2次定期大會議決通過(南 投縣信義鄉民代表會112年11月7日信鄉代人字第1120001157 號函) 

公告事項: 

一、主管機關:南投縣信義鄉公所。 

二、修正「南投縣信義鄉火葬補助實施辦法」第二條、第三條、 

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。 

三、施行日期: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施行。 

Attachments:
Download this file (南投縣信義鄉1.pdf)南投縣信義鄉1.pdf[ ]1844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