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住民族委員會函轉「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第15條、第16條、「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」第6條、「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」第6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 該3項辦法業經經濟部會銜財政部於113年12月4日以經企字第11354001100號、台財稅字第11304681370號令修正發布在案。 Attachments: 附件1「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.pdf[ ]137 kB 附件2「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第六.pdf[ ]112 kB 附件3「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第六條修正條文勘誤表.pdf[ ]116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