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項:
一、遷移地點:本鄉澳花公墓澳花段1008地號。
二、遷移原因:申請人陳家成君自稱旨揭墳墓(無墓碑無法辨識 亡者身分)為其先祖陳阿調及逝子陳斌之墓,因年代久遠及 無墓碑致無法確認亡者身份,但有祭拜事實,故委請本所代 為辦理遷葬公告。
三、公告期間:自公告起3個月。
四、上述公墓地號範圍內之墓主,關係人、管理人,請於公告期 限內與申請人協商遷移公告事宜,並副知本所;公告期滿後 將由申請人逕為辦理遷移,不得異議。
五、本案申請人陳家成君,連絡電話:0975000817;或洽辦本所
承辦人賴蕙慈,連絡電話: (03)9981915分機30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