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114年度「自購住宅貸款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」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8月29日止受理申請 一、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7月10日國署住字第1141127997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宣傳海報電子檔供參。 Attachments: 1141131358_11411279972_114D2029615-01.pdf[ ]261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