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東縣東河鄉2025瑪洛阿瀧聯合豐年節
原民市集攤位招商須知
- 活動時間:114年08月16日 (星期六)上午09:00~17:30 。
- 活動地點:東河國小。
- 設攤對象:本鄉家政班、商家及個人等,預計擇優遴選30攤,以下對象優先:
1.設籍本鄉
2.具有部落在地特色之傳統食藝、手工藝、農特產品、文創好物
3.對場地環境不造成油漬、污損或草皮破壞者。
- 公告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7月28日(星期一)。
- 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7月28日(星期一)止。
- 登記方式:https://reurl.cc/2QoYda
(google表單連結,請填送申請書)
- 錄取攤商審查結果公布日期:114年07月31日(四)(錄取者將另行電話聯絡)。
- 消費方式:除展演族人及工作人員發放美食券外,一般民眾使用現金交易。
- 提供設備:
- 每攤規劃3米*3米空間、及帳棚一頂
- 一面攤位牌
- 一張IBM長桌、兩張塑膠椅
- 一式電源插座(110V/10A),須自備延長線,耗電量大之特殊電器使用請事先報備,切勿超過攤位提供基本用電,以避免跳電影響全體攤商權益。
- 管理規範及注意事項:
- 主辦單位僅提供帳篷及場地,各攤商使用器材請自行準備。
- 因安全考量,將配給每攤位固定用電,嚴禁拆除及破壞用電與相關設施,或私自佩階與用電設施不相容之電器配件,一經查獲得強制拆除違規設施,拆除費用及意外損失責任由攤商負責。或因導致設施過載或不良,造成跳電、走火等意外,違規攤商需負責賠償責任。
- 攤位牌將統一製作提供,各攤帳篷範圍外禁止放置任意形式之障礙物(例:招牌、看板、立牌、使用器具…等)影響民眾動線。
- 販售品項皆須符合食品衛生管理相關辦法與商品標示法,若有違法情事發生,攤商應自行負起相關責任,若造成消費者食用或使用後不適或中毒等情事,經衛生單位鑑定屬實,且應歸責於攤商時,所需醫藥費用及相關賠償費用悉由攤商自行負責。
- 因攤商現場攤位用火烹煮不當原因造成傷害及損壞者,攤商應負法律上所有責任及損害賠償責任。
- 禁止展示、販賣、贈送或利用活體動物(如撈魚、動物展演、販賣寵物 等)。
- 禁止使用未經許可產製或輸入之酒品作為販售、提供餐食調味、調酒基底營利、隨餐附贈私釀酒精性飲品..等,(涉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)
- 各攤位營業場地請於114年8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完成硬體擺設,車輛進出時依規定出入口進出,生鮮食材及貴重設備請於114年8月16日(星期六) (活動當日)上午7點00卸貨完畢,各攤位之車輛完成裝卸後請迅速駛離會場,禁止停置於活動現場。
- 活動於下午5時30分結束,請於下午6時前將場地整理乾淨並復原,並由主辦單位查驗。(攤位垃圾請完成分類集中,由本所清潔隊清運)
- 為落實環保永續理念,禁止主動提供免費塑膠袋之使用,販售商品亦不得提供一般塑膠吸管,鼓勵攤商提供可重複利用之提袋、餐具等用品供民眾取用。
- 申請人必須與當日擺攤人及營業登記人一致,當日以身分證件核對其身分,不可轉讓予其他非本所核定廠商,若經查獲,立即取消設攤資格。
- 展售商品以報名表所填列商品之產品品項並經主辦單位核可為限,各攤位不得私自販售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之物品。
- 攤位位置由主辦單位本所統一依照攤位性質規劃配置,不得有異議。
- 凡錄取設攤廠商,需繳納清潔費500元整。
- 如違反上述規範及事項的廠商,於二年內不得參與本所之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