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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
一、為持續鼓勵國內民間團體參與再生能源設置,受理申請期間為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。

二、於115年5月21日(星期四)辦理線上徵件說明會,說明本辦法申請對象資格、申請期程、審查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。

三、公民電廠發展係為公民參與能源轉型路徑之一,本辦法之推動目的為促進再生能源分散式發展,以在地民眾共同參與、共同決策之運作模式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,並提供部分收益回饋在地社區。潛在申請對象至少包含合作社、社區發展協會、農村再生社區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、農漁業產銷班、地方創生團隊、社福及長照機構、環保旅宿標章團體、低碳家園社區,爰請貴單位協助轉發活動訊息予前揭單位及其他潛在申請團體。

四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聯絡承辦人黃先生,電子郵件:fdhuang@moeaea.gov.tw,連絡電話:02-2772-1370 #6644;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吳小姐,電子郵件:chiayingwu@itri.org.tw,連絡電話:03591415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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