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ㄧ、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5年8月17日防檢一字第1151863014號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對民眾與轄區業者(如旅宿業、露營業者、觀光遊樂業、國家公園及森林遊樂區相關業者等)加強宣導下列事項: |
| (一) | 見到野生動物切勿觸摸或靠近,尤其於野生動物狂犬病陽性案例鄉鎮市區(請參考狂犬病監測結果https://www.aphia.gov.tw/ws.php?id=10980)之山區或觀光區。 |
| (二) | 如發現動物出現行為異常、突然狂躁有咬人動作呈現,應儘速通知當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,各縣市通報專線可參閱:https://www.aphia.gov.tw/ws.php?id=11004。 |
| (三) | 建議進入山區活動時穿著長褲及高筒登山鞋等個人防護裝備,以降低被動物咬傷之風險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