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河鄉公所公開徵選(約僱四等人員)人事徵才公告
一、徵才機關:東河鄉公所
二、職系:約僱職務代理人
三、職稱:約僱人員
四、待遇:約僱四等250俸點,月薪35400元
五、工作地點:東河鄉公所
六、公告時間:自115年4月16日至4月21日(收件至公告截止日17:00止)
七、資格條件:
1.高級中等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。具備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,積極主動且認真負責。
2.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,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、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,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。
3.具公務機關約僱、職務代理、臨時人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4.本案僱用期限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(預計115年12月底),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八、工作項目:
1.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九、工作地址:臺東縣東河鄉公所(臺東縣東河鄉南東河路311號)
十、聯絡方式:(須提供聯絡人、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。)
(一) 請檢附下列資料:
1.公務人員履歷表。
2.具結書1份。
3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。
4.工作經歷證明文件。
「公務人員履歷表」及「具結書」請至本所官網/訊息廣場/徵才公告下載
(二)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,親送或郵寄至臺東縣東河鄉公所人事室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A620040技佐職務代理人」。
1.聯絡電話:089-896200轉131 高小姐
2.收件人:臺東縣東河鄉公所人事室